等待四年e租宝回款终于来临,整理重要时间点可作其它平台参考
来源:雪球App,作者: 互金红榜,(https://xueqiu.com/8578553142/139000411)
新年好消息,轰动一时的“e租宝”案件终于迎来曙光。
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e租宝资金清退公告。
【互金红榜】将公告内容归纳整理如下:
本次清退工作将于1月16日正式开展。
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值得称赞的是钰诚系员工、理财师以及案件被告人均不列入本次清退对象范围,红榜认为这一措施也极为合理的维护了真正的受害者的权益。
对于大家重点关注的清退金额方面,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
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注意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受损本金(定义为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通俗来讲就是大家投资受损的本金,不包括收益。
按照一审判决书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为本金估算,冻结扣押资金近125亿,另有房产汽车等资产,红榜以为兑付比例大致在30%左右。
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不等同于没有报案
关于未参加信息登记参与人无法获得清退资金这一点,红榜观察有部分媒体进行了曲解,将未参加信息登记等同于没有报案。
对于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平台,或因为各种原因不方便没有选择报案的大有人在。
部分媒体的说法引起许多其他平台受损人担心。
红榜在这一点进行重点说明,e租宝案件信息登记公告由北京第一中院于6月26日发布,登记工作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有近两个月时间。
并且在8月2日还发布了第二次通告,已经为各位去登记信息留下充足空间。
另外据红榜通过法院了解到部分非法平台立案后情况,基本是按照平台数据信息统计用户,后续待资产处理后,再进行信息发布登记,处理清退工作。
该做法基本与e租宝案件一致,红榜认为极大可能将是未来行业案后通用处理方式。
回顾e租宝立案后各重要时间点,或可作其它平台维权参考
2015年12月16日,官方通报称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
2016年1月11日,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
2016年8月15日,e租宝有关公司及个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受理。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公诉。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以及被告人丁宁、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11月29日,丁宁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
2017年12月20日,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宣布已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丁宁等26人相关案件立案执行。
2019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发布“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
2020年1月16日开展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通过e租宝以上几个重要时间点的整理,【互金红榜】归纳时间节点如下:
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平台,立案后基本流程应该一致,至于时间方面,大家可按参与平台的规模大小进行进行估算。
通常情况下,小于e租宝规模的非法集资平台处理速度也会相应缩短。
对于一家受损规模达380亿的互金平台,能够到现在的局面着实不容易,这也离不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也给其他涉非法集资平台的受损投资者带来了希望。
后续e租宝清退情况,【互金红榜】也将密切保持跟踪。
欢迎更多对互联网金融感兴趣的朋友、互金从业者与红榜交流。